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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家庭病床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4-12-03 10:32  作者:xfk

  1.办理范围:
   ⑴恶性肿瘤晚期的对症治疗;
   ⑵急性期脑出血管意外合并褥疮、坠积性肺炎;
   ⑶其他符合住院条件,因特殊情况需办理家庭病床者。
   2.所需资料
   参保患者既往住院病历、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身份证、医疗IC卡复印件。
   3.办理程序
   ⑴参保患者到居住地就近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或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上门服务;
   ⑵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治医师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治疗申请表》;
   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治疗申请表》,附相应的检查化验单,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监督科审批,地点:
洛阳市民之家(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2楼大厅B区服务窗口申报
   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送医送药上门,为患者提供必要的检查、治疗、护理服务;
   ⑸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月通过医保网络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费用科结算医疗费用。